发布时间:2023-3-29 13:29:38   点击数:

古人的斩首,究竟痛不痛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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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时候,看到电视剧里刽子手在斩首人犯的时候,一刀下去,头颅落地,血溅当场,那场面总是让人瑟瑟发抖。长大点了,便不禁有些疑问:犯人被斩首的时候要痛多久呢?身体还有知觉吗?为什么会有这种刑罚?

“斩首”的起源

关于斩首,最早可追溯到夏商时期。在《尚书·吕刑》一书中,砍头和面部刺字、断足、割鼻以及宫刑是最早的刑法。

到了秦朝,斩首已被列入刑法典。当时的帝王,受古代活人祭祀这些残忍方式的影响,他们更喜欢用活人“做实验”,因此,当时腰斩、烹煮、凌迟、车裂是更普遍、更惨无人道的刑法。

秦朝丞相李斯,因得罪秦王赵高,其头颅和四肢分别被绑在五辆车上,牲畜朝五个不同方向拉,最后李斯被五马分尸,这也就是传说中的“车裂”。其手段,相当残忍。

到了汉朝以后,死刑有所改变,只剩下斩首、腰斩和弃市三种。

到了唐朝,唐太宗又进行了改革,剔除了一些残酷的刑罚,只保留了斩首,并把绞刑改为加役流,这就大大减轻了刑罚,而砍头,也只有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才使用。

此后,从宋朝到清末,死刑也是以斩首为主。但是,对于罪行较重的罪犯,也会采用凌迟和车裂这种刑罚。凌迟,即民间所说的“千刀万剐”,把人的肉一刀刀割去致死。

明太祖朱元璋,则把凌迟由原来的几百刀改成了一千多刀。

古人采用这么残酷的刑罚,倒不是为了教育罪犯,而是为了震慑罪犯,通过杀一儆百来巩固其统治。

那么,电视剧里刽子手一刀利索地斩断头颅,究竟是真的吗?

显然,这是不可能的!

斩首,听起来干净利落,但是要一下子把人头从脖子上砍下来,并非易事,这非常考验刽子手的业务能力。

刽子手一般都要经过几年的训练才能独立执行任务,从一些小动物开始练手,再逐渐向大一点的动物过渡。大黄狗的脖劲与人最相似,刽子手用狗来练手最容易找到杀人的感觉,狗头铡的由来也有这么一个缘故。

清朝咸丰年间,官兵在福建沿海地区抓到50多名海盗,由于这些海盗都是有功夫傍身的,刽子手在执刑时,连砍数刀都未能斩断人头,痛得囚犯嗷嗷大叫。于是,他们只能找来一条锯子,两人对拉把头锯断。

古代刽子手这一职业少有人做,因为大多数人认为有损阴德,也担心死人阴魂不散。但其薪资丰厚,许多家属为了让犯罪死前少受点罪,还会向刽子手行贿,这也是古代行业的潜规则。

当然,如果监斩官或上面有命令,不能让犯人痛痛快快死去,那么,刽子手就会用钝刀,把犯人砍上数十刀,让他在折磨中慢慢死去。

光绪年间,慈禧太后痛恨戊戌变法的谭嗣同,于是,她便命令刽子手使用钝刀。谭嗣刀足足被砍了30多刀才死,其残忍程度令人发指。

谭嗣同刑场赴刑

人头落地时,人究竟痛不痛?

当然痛,只是痛感非常短暂。从医学的角度来看,人受伤后产生的疼痛感会由神经末梢传到大脑,而作为人体中枢的大脑,接收到疼痛的讯号后便会对身体发出指令,人也就能感到疼痛了。

斩首后,大脑与身体分离,这时身体上的痛苦,人体已经无法感知。但是,大脑内部的连接还存在,神经依然能够感到,能感到痛苦。

一直到血液流尽,大脑没有氧气供应时才会停止工作。因此,人头落地后的几秒钟内,人还是能感受到疼,甚至有部分意识的。

当然,这是基于一刀致命的基础,如果砍很多刀,那是生不如死。

为何古代都是“秋后斩首”呢?

《左传》有云:常以冬夏,刑以秋冬。秋天草木凋零,到处呈现一片凋零清冷的现象,秋后行刑,正好可以顺应天道萧杀之威。

虽然是在秋天,但行刑的月份,每个朝代的规定略有不同。例如,唐代规定在大祭日、24节气、假日、上弦日、每月初一十五等均不可执行死刑。

不仅如此,具体的行刑时辰,白天须等到午时,夜晚须等到天亮。

死后的头颅和尸首,将归于何处呢?

一般来说,死人的尸身会被家属领走,或由专人处理。家属领走尸首后,一般会将头颅和身体进行缝合,正所谓死也留条全尸。

但是,对于一些穷凶极恶或者谋反的人犯,其死后的头颅,可能会被挂在城墙上,以震慑四方。

例如:明末将领熊延弼,则是死后头颅被“传首九边”,直至4年后崇祯皇帝才下令允许其尸身合并。还有,西汉年间的王莽,他的首级也成了皇家的私藏品。

随着文明的发展和进步,现代人的“斩首”多是采用枪决和药品注射了,相对于古代,这种死法可谓痛快一点了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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