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时间:2023-4-6 12:18:35   点击数:

为什么刽子手听到刀下留人就停手背后的

发布时间:2023-4-6 12:18:35   点击数:

相信大家都听过这么一句话:“宁可错杀一千,不可放过一个。”大家在看古装剧的时候,经常听到古代的皇帝在审判犯人的时候,经常说:“秋后问斩”或是“拉出午门斩首示众”,但是很多犯人在被杀头前,总会有人敢来大喊:“刀下留人。”这时候准备行刑的刽子手都会停下来,这是为什么呢?其实在这句话的背后蕴藏着十三个字,看到这十三个字,谁也不敢下手。

古人是很讲究“一诺千金”的,尤其是当朝的皇帝,正所谓“一言既出,驷马难追。”就是在强调说出去的话如同泼出去的水,不能收回,不能反悔。如果经常出尔反尔,就会失去自己的尊严和威信,不仅皇帝,就连芝麻小官也是如此,用为一旦出尔反尔,就很容易失信于百姓,那么在百姓的心理,一方父母官就不再值得相信。所以大事小事都是一诺千金。但是除了一件事情,就是犯人在行刑前的“刀下留人”。

这样做的原因就是在最后的时刻,再给犯人一次申辩的机会。最明显的就是在宋朝,会以这样的方式给犯人二次上诉的机会。原因就是,宋朝相比较与其它朝代,是相对比较民主,民风开放的统治,宋朝有一套自己的完备的、严格的法律体系和制度,一次来维护社会治安和秩序,历史上,宋朝是一个经济发达、文化繁荣的朝代,也不像其他朝代会出现起义军反抗暴政,所以宋朝百姓是比较可以安居乐业的。

宋朝的法律《大宋律法》上明确记载了十三个字:“凡死囚临刑叫冤者,在勘问陈奏。”也就是说,哪怕是死刑犯,在行刑前也可以在陈奏上述一次,来为自己辩解。曾经在宋太宗期间,有一个寡妇跑到开封府去状告自己的继子王元吉要害他,官府没有经过多方的调查,就判了王元吉的罪,在行刑前,他申请再审一次,而那时候寡妇已经死了,没有对证的情况下,经过仔细的调查,发现王元吉很有可能被冤枉了,虽然还是疑点重重,但是由于没有直接证据证明王元吉杀害自己的继母,于是第二次审判,就将他的死罪免除了。从中我们可以看出,宋朝的法律相对是比较开明民主的,也是比较严格清明的。在宋朝也出了非常多廉洁清明的人,最著名的就是包拯。

小编觉得,宋朝这《大宋定律》为死囚犯人制定的这条法律,是非常民主开明的了,在审判犯人时,会根据多方面的情况来定罪,即使已经是定罪的,也有为自己申辩的权利。只要是有足够的证据,就可以对判决结果提出质疑,甚至可以一审、二审地上诉。宋朝制定这条法律的目的就是扭正“宁可错杀一千,不可放过一个”这个思想的荒诞性,所以,不管行刑的刽子手是谁,看到“刀下留情”和它背后的13个字,谁都不敢下刀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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